山西工地活动房之搭建务必由制造公司或者的施工队伍来进行。搭建单位应根据合同文件、使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由技术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搭建过程中应由人员施工、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山西工地活动房施工现场临时宿舍、办公用房应相对独立设置,与在建工程之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宿舍、办公用房不应与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变配电房等组合建造;山西工地活动房层数多不应超过3层,每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0m2;山西工地活动房层数为3层或每层建筑面积大于200m2时,应设置至少2部疏散楼梯,房间疏散门至疏散楼梯之更大不应大于25m;单面布置时疏散通道净宽度不应小于1.0m,双面布置时疏散通道净宽度不应小于1.5m;宿舍房间之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m2,房门净宽度不应小于0.8m;会议室等人员密集之房间应设置在一层,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山西工地活动房搭建完成后,
山西钢结构厂房搭建单位应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方可进行使用前之联合验收。联合验收应由搭建单位、生产或租赁单位、使用单位按照《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2009附录C表格之式样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之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山西工地活动房施工现场之消防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施工总承包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并应服从总承包单位之管理。山西工地活动房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山西工地活动房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要切实加强宿舍、办公区域临时用电之管理。宿舍内严禁烧煮做饭,严禁使用明火取暖,严禁使用电磁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山西工地活动房应设置专用插座,搭建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用电安全。要加强对从业人员之防火知识和消防法规教育,提高从业人员之防范意识。要制定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配备和配足消防器材,建立义务消防组织,提高应急反应能力。